京碼聲明書
緣吳O安先生之前雖任職於本公司,然其僅為一般之員工,並非所謂幕後出資者、股東或位居本公司管理階層之人,無權對外代表本公司為任何法律上之行為。再者,吳O安先生嗣於民國(以下同)109年2月20日簽署離職申請書並提交其照片,自行請求於109年2月29日離職;本公司收受並同意吳O安先生之離職申請後,業已完成其勞健保之退保手續在案。是吳O安先生與本公司之間,自109年2月29日迄今,已完全無任何關係,更不得冒用本公司之名義對外為任何法律上或商業上之行為,特此聲明。
京碼股份有限公司
李俊豪
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
20 Mar, 2024